雖然公司注冊越來越簡單,但公司變更仍然是一個非常復雜和繁瑣的過程。有時,在公司變更后,變更公司的人會后悔。你知道公司變更的條件是什么嗎?
公司辦理完項目變更手續,收到新的相關證件后,就可以進行注銷。程序如下:
一、公司注銷的條件:
1.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;
2.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發生其他解散事由;
3.公司因合并、分立被解散;
4.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,可申請注銷
備注: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注銷,如果以后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,事實上無需辦理注銷手續,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,將會自動注銷公司的執照。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稅,稅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稅務登記證。不過如此做法的前提是,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,3年后才可恢復正常。
二、申請注銷登記時,公司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:
1.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;
2.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;
3.法院的破產裁定書,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,或者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決議、決定
4.股東大會或者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
5.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
6.銀行出具的銷戶證明
7.營業執照正副本企業法人
8.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
注:公司注銷前,清算是第一步。清算是法定程序。公司注銷時,必須進行財產清算。未經清算自行終止的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,不受法律保護。如公司因破產進行清算的,適用《企業破產法》和《民事訴訟法》;公司非破產清算(指公司自愿解散或者依法被責令解散的情形)適用《公司法》、《民事訴訟法》。